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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稿)

2013年06月26日 10:04 转载自数字水泥网 中国水泥协会“企业兼并重组课题组”/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十一五”中期以来,中国水泥行业项目投资增速加快,在09年国办(2009)38号文件之后新建水泥项目有增无减,重复建设导致产能严重过剩。2012年行业效益出现大幅下滑。水泥行业的产能过剩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如何化解产能过剩,关键还是要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如何引导、鼓励、支持水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实现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是行业今后发展的主要任务。根据国发〔2010〕2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水泥行业实际情况,就加快水泥企业调整优化结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中国水泥协会“企业兼并重组课题组”提出以下实施方案,希望得到大企业和行业人士的补充完善意见。

一、兼并重组的指导思想

    产能过剩和落后产能是行业结构调整的当前主要障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行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快速提升市场集中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增强行业的竞争力是推进行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思想。

二、兼并重组的原则

    1、坚持优化存量的发展原则。在现有存量基础上,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产能规模,提高市场集中度。以产能规模求企业效益,以市场集中度求行业稳定发展。坚决遏制新增产能盲目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发挥市场运作机制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尊重企业的意愿,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础上,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开展企业间兼并重组。政府应在政策层面给出一系列鼓励、支持的优惠条件,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3、坚持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鼓励优势企业兼并落后企业和困难企业;鼓励优势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跨区域的联合;鼓励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联合重组,延伸水泥产业链,有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4、坚持不损害社会共同利益的原则。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等指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兼顾国家、地方、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不得形成垄断和妨碍公平竞争。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企业职工等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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