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
国务院:今明两年不再核准扩大钢铁产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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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2010 年, 第12期
内容简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2011年底前我国将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意见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
    意见提出,钢铁工业是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要将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作为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对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要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要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贷款授信、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方面,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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