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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年共压减粗钢产能108万吨

2016年08月12日 08:56 耐火材料网 zr+/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8月11日,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任务完成时限上只能如期,乐见提前不得退后”的工作要求,2016年度吉林省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时限调整为力争8月底全部完成。

    据悉,吉林省全年共压减粗钢产能108万吨,其中,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拆除1座70吨康斯迪电炉水系统、电力系统、燃气系统,封存冶炼装置,化解产能60万吨;吉林省长龙钢铁有限公司拆除2座30吨电炉、1座30吨LF精炼炉动力装置,拆除冶炼生产装置原地封存。拆除的冶炼装置不再恢复生产,不得异地转移安装,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吉林省长龙钢铁有限公司于8月10日提前启动落后产能拆除工程,力争20天拆除两座30吨炼钢电炉、一座30吨精炼炉全部动力装置,淘汰落后产能48万吨。随着长龙钢铁炼钢设备的拆除,标志着吉林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全面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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