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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

2016年07月04日 08:37 耐火材料网 zr/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相关配套政策,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眼于推动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明确责任、政府支持,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妥善化解过剩产能,支持钢铁企业深化改革、优化结构、重组债务、融通资金、开拓市场、提质增效,提升钢铁行业的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目标。在关停违法违规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粗钢产能,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全省钢铁产业产品结构、技术结构、行业结构、组织结构和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升,降本增效取得显著成效,重点钢铁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

    2016-2020年全省计划压减炼钢产能50万吨(在2016年完成)。另外,华菱集团计划在省外压减华菱锡钢(江苏)100万吨炼钢产能,阳春新钢(广东)220万吨炼铁、240万吨炼钢产能,根据国家提出的属地负责原则,由江苏省、广东省申报计划。华菱集团总计计划退出炼铁产能220万吨,炼钢产能390万吨。

二、主要任务

    (一)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为该类项目办理土地供应、能评审批、环评审批、规划许可、生产许可、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要严肃问责。(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

(二)化解过剩产能。

1、依法依规退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坚决关停。(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

2、引导主动退出。完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部分钢铁产能。

2016年,华菱集团关停和拆除中冶湘重50万吨电炉炼钢产能,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债务处置,推动企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重点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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