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全国不定形耐火材料学术会议在浙江长兴成功举办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行情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2013年08月28日 08:57 耐火材料网 zr/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13年目标任务,并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奠定基础,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目标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能源资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2012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6%,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4.52%、3.05%、2.62%、2.77%,实现了全年目标。但是,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更加艰巨。一是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要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后三年年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需降低3.84%,比前两年平均降幅高1.03个百分点,氮氧化物平均降幅需达到4%以上。二是今年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加快,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加大。三是随着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政策机制不完善、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日益凸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2013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2%、2.5%、3%,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公告2012年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和各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结果,并在主流媒体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将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地区,由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或授权约见提醒,督促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地区限期整改,并将各地整改情况汇总整理报国务院;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各地区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兑现奖惩措施,着力解决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对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纳入2013年节能考核范围;节能减排进度滞后、存在“前松后紧”趋势的地区,要重新调整今后3年的年度目标并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各地要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晴雨表,加强预警和政策调控。(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