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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2013年08月28日 08:57 耐火材料网 zr/文


    五、推动重点领域节能
    开展城镇化过程中绿色发展问题研究。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督促各地制定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年新建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以上;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00万平方米。加强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扩大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范围。开展第三批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实施绿色照明工程,落实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尽快公告2012年度考核结果,加大奖惩问责力度,对未完成目标的企业强制开展能源审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汇总分析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在北京市、河南省和陕西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试点。加强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健全标准规范。研究推进能源管理师制度建设。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和电机能效提高计划,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节能降耗。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支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统计局、质检总局、能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稳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抓好两批26个城市试点工作。开展19个绿色低碳交通城市、7条绿色低碳公路、3个绿色低碳港口创建等示范活动。深入推进981家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强化目标考核,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清洁能源车船应用。发展城市步行、自行车出行系统。组织实施第三批12家运输企业甩挂运输试点,推进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ETC)联网工程。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应用。强化铁路企业节能环保指标控制,继续提高电气化铁路及电力机车承担运输工作量比重,加快淘汰老旧机车。在15座机场推进桥载设备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专项工作;继续优化航路航线,在开展缩短飞机地面滑行时间前期可行性研究基础上,选择1-3座机场进行试点。(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推进1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节水型单位建设,在中央国家机关16个部门开展节约型办公区建设。在商业领域深入推进“百城千店”示范工程和绿色饭店创建活动。支持军队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进省柴节煤炉灶炕升级换代,建设节能减排示范村。(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总后勤部负责)
    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出台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逐步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加大细颗粒物(PM2.5)治理力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协调机制和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城市群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快燃煤锅炉、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改造。在19个省(区、市)的47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火电、钢铁、有色、炼油、建材等行业脱硫脱硝,对火电、钢铁、水泥、燃煤锅炉实施高效除尘改造,开展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采取有效的经济手段加快淘汰运营类黄标车,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燃油,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以制浆造纸、印染、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加大水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深入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无主尾矿隐患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着力抓好污水处理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场、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和机动车等“六厂(场)一车”减排措施落实,确保1545个重点减排项目按期保质建成投运。(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资委、能源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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