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
进一步优化产能结构 加快化解钢铁过剩产能
作者:nh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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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2014 年, 第12期
关键词: 优化产能结构,钢铁,过剩产能
内容简介


进一步优化产能结构
加快化解钢铁过剩产能

2013年4月28日、2014年1月2日和2014年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分三批公布了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的共305家钢铁企业名单。按照工信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产能换算办法,结合各企业工艺组织、产品结构等实际情况统计,前三批公告企业总计炼铁产能为93442万吨,炼钢产能为114822万吨。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国家应继续加大力度化解过剩产能,进一步优化产能结构,使我国钢铁产能回归到合理水平。

公告的企业共有炼铁高炉951座、非高炉炼铁装备2座。其中,4000 m3以上高炉15座,产能5176万吨,占所有公告炼铁产能的5.5%;3000~4000 m3高炉19座,产能5110万吨,占所有公告炼铁产能的5.5%;2000~3000 m3高炉77座,产能16152万吨,占所有公告炼铁产能的17.3%;1000~2000 m3高炉308座,产能34355万吨,占所有公告炼铁产能的36.8%;1000m3高炉以下532座,产能32349万吨,占所有公告炼铁产能的34.6%;非高炉炼铁装备2座,产能300万吨,占所有公告炼铁产能的0.3%。

从炼铁装备座数来看,1000 m3以下高炉座数最多,占比55.8%;1000~2000 m3高炉次之,占比32.3%。从炼铁产能情况来看,1000~2000 m3高炉产能34355万吨,占比36.8%;1000 m3以下高炉32349万吨,占比34.6%。

公告企业共有转炉918座,产能102572万吨。其中,50 t以下转炉149座,产能占比9%;50t~100t转炉414座,产能占比38%;100t~200t转炉311座,产能占比43%;200t以上转炉44座,产能占比10%。

公告企业共有电炉198座,产能12250万吨。其中,50t以下电炉53座,产能占比12%;50t~100t电炉127座,产能占比72%;100t以上电炉18座,产能占比16%。

根据《钢铁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装备技术水平等级划分办法》规定,400~1000 m3的炼铁高炉属于一般水平;50 t以下炼钢转炉属于一般水平,50 t以下炼钢电炉则属于落后水平。公告的305家企业中,1000 m3以下高炉座数达到了532座,占所有炼铁装备数的55.8%,产能32349万吨,占34.6%;50t以下电炉53座,占电炉总数的27.5%;50 t以下转炉149座,占转炉总数的15.3%。这些电炉和转炉产能高达10000万吨以上,占9.8%。可以看出,行业装备结构仍有较大的优化空间。随着2015年即将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以及能耗标准的强制要求,这些产能将面临严峻的生存困境。

随着钢铁规范条件工作的推进,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过剩产能行业的清理整顿情况,以及申报规范条件企业产能情况,我国粗钢产能估计在12.5亿吨左右。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粗钢产量,今年3月份,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也仅为65.8%。如果再考虑到技术进步、操作水平和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实际产能还将有大幅增加,尤其是一些非市场因素的主导作用,实际产能利用率进一步降低,钢铁产能过剩程度明显超过预期,导致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的困难也将远大于预期。

目前存量产能基本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淘汰压减并实现产能规模基本合理的目标难度更大。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化解过剩产能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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