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期
《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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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2011 年, 第21期
内容简介

    工信部网站11月7日正式公布《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还对我国中远期粗钢消费量进行了预测。我国粗钢消费量将在“十二五”期间进入峰值弧顶区,最高峰可能出现在2015年~2020年期间,峰值约为7.7亿吨~8.2亿吨,此后峰值弧顶区仍将持续一个时期。
    规划提出,“十二五”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形成比较合理的生产力布局,资源保障程度显著提高,部分企业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初步实现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规划还提出,强化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兼并重组。结合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在不增加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有保有压,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兼并重组大幅度减少钢铁企业数量,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由48.6%提高到60%左右。
    产业布局方面,规划提出,产能过剩地区的盲目扩张得到抑制,建成湛江、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从根本上解决“北钢南运”问题。结合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在不增加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物流成本,统筹考虑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铁矿、煤炭、供水、电力等资源能源保障条件,有保有压,优化产业布局。
    环渤海、长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建钢铁基地。河北、山东、江苏、辽宁、山西等钢铁规模较大的地区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减量调整区域内产业布局。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西等中部地区省份不增加钢铁产能总量。西部地区部分市场相对独立区域,立足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结合区域差别化政策,适度发展钢铁工业。东南沿海钢铁基地建设则继续推进,“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推进福建宁德钢铁基地建设。
    钢铁工业“十二五”期间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规划提出,大幅度减少钢铁企业数量,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由48.6%提高到60%左右。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步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钢企兼并重组,重点支持优势大型钢铁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宝钢、鞍钢、武钢、首钢等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将发挥带动作用,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鞍钢与攀钢、本钢、三钢等企业,宝钢与广东钢铁企业,武钢与云南、广西钢铁企业,首钢与吉林、贵州、山西等地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将得到重点推进完善。区域兼并重组方面,将形成6~7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为提高铁矿石资源保障能力,规划鼓励钢铁企业建立与资源所在国利益共享的对外资源开发机制,实施投资区域多元化,在具有资源优势国家和地区以及周边国家,有序建立稳定、可靠的铁矿石、铬矿、锰矿、焦煤等原燃料供应基地和运输保障体系;还将重点建设一批废钢加工示范基地,研究制定进口废钢的优惠政策措施,在海外建立废钢回收加工配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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