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期
安徽省七行业落后产能“限时淘汰”
作者:
作者机构:
分类号:
卷号:
期号 : 2010 年, 第16期
内容简介

    8月17日从安徽省经信委获悉,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安徽省将采取更加严厉的强制性措施, 重点淘汰煤炭、焦炭、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轻工业、纺织等7个行业的落后产能,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2010年,按照国务院相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淘汰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确保实现安徽省节能减排目标,安徽省下达了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年内将实现淘汰机立窑水泥生产线49条、落后产能446.8万吨,淘汰落后造纸生产线2条、落后产能3万吨,淘汰落后铅冶炼炉8台、落后产能2万吨,淘汰落后锌冶炼马弗炉1台、落后产能2万吨,关闭小煤矿矿井11对、落后产能69万吨,淘汰关闭砖瓦窑871家。下半年根据国家工信部要求下达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补充计划,另行淘汰炼铁产能60万吨,淘汰落后印染产能1500万米。这些落后产能全部实现关闭、拆除后,实现年节能近200万吨标准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