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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11月21日 09:52 耐火材料网 zr/文

8.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动先进节能工艺技术改造,重点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铜锍连续吹炼、蓄热式竖罐炼镁等一批节能减排技术,进一步提高节能降碳水平。对技术节能降碳项目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应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节能低碳技术重点方向

铝:重点推广铝电解槽及氧化铝生产线大型化技术、铝电解能源管理关键技术、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节能技术,重点研发氧化铝无钙溶出、赤泥固碳除碱、铝冶炼中低位余热回收利用、原铝低碳冶炼等技术。

铜:重点推广低品位铜矿绿色循环生物提铜技术、绿色高效短流程大型浮选装备成套技术、氧气底吹连续炼铜技术、铜锍连续吹炼技术、双炉连续炼铜技术、阳极炉纯氧燃烧技术、废杂铜低碳处理技术,重点研发铜火法冶炼中低位余热利用等技术。

铅锌:重点推广锌精矿大型焙烧技术、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技术、以底吹为基础的富氧熔池熔炼技术、复杂多金属铁闪锌矿绿色高效炼锌新技术、锌二次资源萃取关键技术,重点研发难选冶难处理铅锌复合矿熔池熔炼、铅冶炼低碳还原、氨法炼锌、锌加压湿法冶金等技术。

镁:重点推广大直径竖罐双蓄热底出渣镁冶炼技术,重点研发镁冶炼还原剂替代、再生镁提纯等技术。

硅:重点推广大型矿热炉生产技术、余热回收发电技术,重点研发5全密闭炉型、新型还原剂等技术。

其他品种:重点推广短流程镍冶炼技术,重点研发离子型稀土矿绿色高效浸萃一体化新技术、海绵钛颠覆性制备等技术。

(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9.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燃煤窑炉以电代煤,提升用能电气化水平。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推进以气代煤。推动落后自备燃煤机组淘汰关停或采用清洁燃料替代。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推动电解铝行业从使用自备电向网电转化。支持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加强企业节能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鼓励消纳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逐步减少使用火电的电解铝产能。利用电解铝、工业硅等有色金属生产用电量大、负荷稳定等特点,支持企业参与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提高消纳能力。鼓励和引导有色金属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力争 2025 年、2030 年6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 25%、30%以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11.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完善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引导在废旧金属产量大的地区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布局一批区域回收预处理配送中心。完善再生有色金属原料标准,鼓励企业进口高品质再生资源,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提高保级利用水平。到 2025 年再生铜、再生铝产量分别达到 400 万吨、1150万吨,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 24%以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构建绿色清洁生产体系。引导有色金属生产企业选用绿色原辅料、技术、装备、物流,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对标国际领先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认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提高有色金属企业厂外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优化厂内物流运输结构,全面实施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建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下游行业选用绿色有色金属产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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