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全国不定形耐火材料学术会议在浙江长兴成功举办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行情 > 行业动态 > 正文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城市菱镁产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9月08日 08:56 耐火材料网 zr/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杨润松兼任,副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周国忱兼任。全面负责污染整治的各项工作。

    2、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由于镁砂污染治理成因复杂,整治工作涉及面大,需要多措并举,密切配合,各园区、各镇(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核实和认定工作,强化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合力推进整治工作,使企业在保证整治标准的前提下早复产、早见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落实任务,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经信局负责按照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控制开采规模,实现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菱镁产业从产业链价值低端向中高端发展。

    国土局负责规范菱镁资源开采秩序,打击盗采、越界开采、超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承担的治理恢复工程项目资金。

    林业局负责清理整顿并依法打击非法使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负责闭坑矿山和破损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负责违法侵占林地的处罚和清理恢复的监管工作。

    水务局负责核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安监局负责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对镁砂加工企业实施安全检查。

    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清查企业依法缴纳税(费)情况,严厉查处偷税、逃税、抗税、骗税、欠税等违法行为。

    环保局负责开展镁砂加工行业环境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督促菱镁企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菱镁企业进一步提出扬尘治理方案,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非法开采和盗采等涉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矿山非法运输车辆,依法严格管理和供应火工材料。同时负责及时处理环保部门移送的环境违法案件,严格依法办案。

    交通和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矿石及镁制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监督检查做好车辆苫盖。

   各镇区要做好日常监督、综合治理以及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同时做好道路硬化及道路两侧美化、绿化等工作。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督导,坚持整治标准,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加速完成整治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布整治工作进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