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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高铝(耐火)粘土烧结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5年04月15日 11:13 耐火材料网 zr/文

导读: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工联原〔2010〕86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意见。

中国耐火材料网

阳政办发〔2015〕12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高铝(耐火)粘土烧结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工联原〔2010〕86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中的高铝(耐火)粘土熟料烧结企业系指以窑炉煅烧为主要工艺加工生产高铝粘土熟料的企业(包括耐火材料制品企业内部建设的高铝粘土熟料烧成工段)。

一、思路及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严格控制高铝粘土烧结总量,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全市高铝粘土烧结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档次、效益,引导我市铝土矿实现就地转化、集聚发展,实现高铝粘土烧结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高铝粘土熟料总产能不突破现有企业产能总量,企业规模、节能、环保达国家标准要求,县(区)前5家企业产能达到本县(区)总产能的40%以上。

二、工艺装备标准

(一)工艺技术

     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工信部《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的有关规定,高铝粘土熟料企业的煅烧装备须采用环保节能型窑炉,并采取余热回收利用措施,关停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使用煤炭能源必须转化为煤气,鼓励使用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

(二)生产规模

    高铝粘土烧结企业年生产能力必须大于5万吨,其中,单线年生产能力必须达到:

1.回转窑≥3万吨;

2.隧道窑≥2万吨;

3.梭式窑、竖窑≥1万吨。

(三)节能环保

高铝粘土熟料煅烧平均能耗指标必须达到:

1.回转窑吨产品能耗小于220公斤标准煤;

2.隧道窑吨产品能耗小于227公斤标准煤;

3.梭式窑吨产品能耗小于227公斤标准煤;

4.竖窑吨产品能耗小于180公斤标准煤。

    高铝粘土烧结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等有关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地方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四)产品质量

高铝粘土熟料产品必须符合《高铝矾土熟料》(YB/T5179-200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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