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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3年09月23日 09:21 转载自环境保护部 zr/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务院要求,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pdf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能源局

  2013年9月17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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