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
六部门联合发布《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作者:nh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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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2020 年, 第7期
关键词: 六部门,联合发布,《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内容简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六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再度对煤炭、煤电、钢铁等领域提出化解产能过剩的新要求。《通知》指出,尚未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要确保去产能任务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对于钢铁行业,《通知》要求,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办法,加强钢铁产能项目备案指导,促进钢铁项目落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用地、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肃查处各类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做好行业运行监测分析,维护行业平稳运行。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绿色化发展,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发展电炉钢工艺。进一步推动钢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增强企业创新意识,为钢铁行业实现由大到强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对于煤炭行业,要求持续推进煤炭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坚持产能置换长效机制,引导低效无效产能有序退出。深入推进煤炭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在建煤矿投产达产,合理有序释放先进产能,实现煤炭新旧产能有序接替。

对于煤电行业,《通知》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煤电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作用,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继续做好现有违规建设煤电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杜绝新发生违规建设煤电项目的情况。发布实施年度风险预警,按需有序核准建设煤电项目,按需适度新增煤电产能,做好煤电应急备用和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工作。持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进一步增强电力、热力供应保障能力,巩固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成果,提升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水平。根据《通知》要求,2020 年底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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