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
浙江省四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作者:nh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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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2019 年, 第11期
关键词: 浙江省四部门,《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内容简介

为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

该治理方案的目标: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实现涉工业炉窑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任务措施: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控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是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淘汰一批燃煤工业炉窑。

三是开展污染深度治理。分行业明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有组织排放指标、无组织排放要求,明确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要求。全面加强污染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建设。

四是加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结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制定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方案,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对于完成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企业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包括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异化管理、税收优惠待遇、差别化电价、财政资金奖励、信贷融资支持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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