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
山东12个城市钢铁企业和钢铁产能将转移
作者:nh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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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2018 年, 第11期
关键词: 山东,12个城市,钢铁企业,钢铁产能,转移
内容简介

 

11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将重点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制定了钢铁行业转型升级目标和推进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到2025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到2025年,合金钢(含不锈钢)比重提高至20%以上;到2025年,电炉钢占比达到20%左右;到2025年,省内产能排在前2位的钢铁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70%以上,钢铁企业劳动生产率翻一番,达到1500吨/人·年。

严控钢铁总产能,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大幅压减转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地区的钢铁产能,在确保日照、青岛、临沂和莱芜、泰安空气质量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将目前分散在12个市的钢铁企业和钢铁产能,逐步向日-临沿海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和莱-泰内陆精品钢生产基地转移,到2022年,济南、淄博、聊城、滨州等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企业产能退出70%以上,将青岛董家口、日照岚山、临沂临港等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50%以上;到2025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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