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
国务院: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新增产能
作者:nh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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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2018 年, 第7期
关键词: 国务院,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新增,产能
内容简介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针对工业企业提出,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018年年底前完成,其他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完成。

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依法一律关停。意见针对水泥等行业要求,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到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重点区域和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电解铝等产能压减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区域和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电解铝等产能压减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重点区域采暖季节,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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