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改委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原则上,全省新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要一律选择焚烧(发电)处理技术,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预期使用年限小于5年的市、县,要立即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选址、环评、立项、土地征用、规划等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尽快开工建设。
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其中,中东部经济发达城市和工业基础较好的城市力争达到70%以上,并全部达到国家清洁焚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