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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5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在签署相关协议及确认缴款的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了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调整,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
1、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了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授予的对象进行如下调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198人调整为195人;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198人调整为194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的相关规定。
2、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3年5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股权激励之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郭志彦、韩爱芍、郑全福、刘健耀、吴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