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全国不定形耐火材料学术会议在浙江长兴成功举办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行情 > > 正文

“电价新政”将保居民用电

2006年03月28日 10:54 吴狄/文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出台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作为中国的“电价新政”,此举能否缓解能源紧张形势下电力供需矛盾的局面?对我国未来经济以及百姓生活有何影响?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兼总经济师胡兆光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研究专家袁钢鸣研究员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对新电价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解读。
     竞价上网欲解价格混乱局面
     胡兆光:电力市场化的开始
     作为长期关注和研究我国电力市场发展的资深专家,胡兆光认为,本次出台的三个办法涉及我国电力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环节,是一个系统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为今后迈向市场化走出了第一步。他介绍说,我国电力系统一直在计划体制下运行,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以前是一个电厂、一个机组都有一个价,此次推出“竞价上网”,就是要用市场手段解决价格混乱局面。
     胡兆光说,上网竞价是此次改革的焦点,新电价机制中的上网电价实行两部制构成,即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容量电价由政府制定,依据是发电机组的平均投资成本;电量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可采取全部电量集中竞价上网的模式,也可采取双边交易与集中竞价结合的模式。
     对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在竞价上网前,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或通过政府招标确定。同一地区新建同类型发电机组实行同一价格,并事先向社会公布;各区域也可实行全部电量集中竞价上网,或同时允许大用户和独立核算的配电公司与发电公司进行双边交易。原来已定价的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将逐步统一。
     胡兆光还指出,《暂行办法》把“煤电联动”直接推到了前台,这也将在某种程度上理顺供电单位与燃料供应单位的市场利益纷争,保障电力充分供应。
     袁钢鸣:需要进行宏观调控
     袁钢鸣的看法有所不同。他认为,目前能源紧张、电力紧缺,正是需要宏观调控的时候,此时出台电价放开政策,可能只会给电价上涨一个理由。
     他告诉记者,目前我国供电企业仍然以国家大型企业为主导力量,同时也有不少民营的中小发电企业。大多数国家大型供电企业成本高、电价也高,而民营企业成本低、电价也比较低。现在电力供应短缺,电价明显降不下去,所以“上网竞价”的结果肯定是高电价,只不过是那些小的低价供电企业也有机会跟着分享高价而已。因此,袁钢鸣认为,目前我国普遍电力短缺,现在提出上网竞价还为时尚早。
     “电价新政”会否引起居民用电价格上升?
     胡兆光:电价不会变化太大
     对“电价新政”,百姓更关心其是否会引起电价上涨。对此,胡兆光认为:电力紧张只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电价新政”是对电力体制方面的调整,与普通百姓关系不是很直接,也不会引起居民用电价格太大的变化。
     胡兆光说,作为一般商品来讲,紧缺导致价格攀升、过剩引起价格回落都是正常反应。电价也会随着供求的关系调整而上下波动。但是,电力供应牵涉千家万户,既有保障正常供应的问题,也有保持价格稳定的问题。
     居民用电价格会有所变化,但是政府对此十分慎重,本次改革措施中特意提出“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必须通过听证会来进行”,这说明未来居民用电不仅要确保充分供应,而且价格将在百姓承受能力限度内调整。
     胡兆光强调:市场经济中没有什么商品的价格会持续上涨。只要真正理顺电力市场的结构,电力紧张的局面就会逐步缓解。随着电力市场化的逐步深入,等到电力供大于求的时候,电价想涨都难。
     袁钢鸣:对电价可能有影响
     袁钢鸣的看法则相反。他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曾预测今年电价将大幅上涨。他认为,新规定的公布将进一步刺激电价上涨的到来。
     袁钢鸣认为,决定电价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今年宏观经济仍保持8%的增长目标,对能源的需求仍会较高。另一方面,以前以低成本、低价格参与竞争的中小发电企业,现在势必“跟风”涨价。这两个因素决定电价可能上涨。
     袁钢鸣分析认为,目前通过物价普遍上涨来释放电价上涨压力的可能性及幅度很小,因为现在国内流通领域的饱和程度很高,生产者贸然涨价将削弱市场购买热情。所以,今年的农业用电、居民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仍可能有一定程度的上涨。

相关阅读
广告位招租
中国耐火材料网开通微信公众平台
热点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