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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机械: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3年04月12日 16:20 证券之星

中国耐火材料网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3-011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于 2012年 4 月 3 日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2 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披露《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编号:2012-026),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称拟变更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建造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以及购置除公司生产的 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以下简称“HE 液压机”)外的其他设备。但截至核查日,前述项目的实施主体——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825 万元向公司购买了 3 台 HE 液压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 15条的有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
    一是立即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严格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二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
    三是根据公司规定开展内部问责,促进有关人员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在自收到《决定》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及整改责任人等,并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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