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全国不定形耐火材料学术会议在浙江长兴成功举办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行情 > 政策法规 >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年05月07日 08:52 工业和信息化部 yyg/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17日

附件:

钢铁行业产能转换实施办法.pdf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