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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三季度耐材及主要下游行业生产运行情况简要分析

2018年12月18日 15:40 耐火材料网 徐殿利/文

导读:2018年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5.8%。

五、目前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1、环境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各生产企业要充分认清环境治理今后的发展趋势,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了"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是其中之一。今年6月2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其中第二部分第七条明确指出"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因此,环保治理绝不是短期行为,更不是应对环保督察、环保达标的阶段性任务,已成为企业生命的底线。企业是环境责任主体,对企业的环境监管体系越来越健全,环境治理不再是一阵风,环保政策不再"一刀切",差别化的环保政策倒逼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出局是大势所趋。

  (1)目前辽宁和山东二省分别制定了《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辽宁省制定的《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8月9日正式发布,2019年1月1日执行。
  (2)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1 有组织排放限值

(2).1.1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 年12月31日,现有企业执行表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1 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 mg/m3

污染物项目及限值

监控位置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以NO2 计)

轻烧窑

50

100

20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重烧竖窑、中档竖窑

300

高纯竖窑

500

隧道窑、回转窑、

梭式窑等其他炉窑

温度<1400℃

100

200

温度1400℃~1700℃

300

温度>1700℃

400

干燥设施

采用炉窑的余热作为热源

执行对应炉窑的排放限值

采用独立热源

100

100

电熔炉

-

-

输送、筛分、破粉碎等其他生产设施

-

-

注:本表中温度指污染物浓度监测时,现场实测的最高烧成或煅烧温度值。

(2).1.2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 mg/m3 

 

污染物项目及限值

监控位置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以NO2 计)

轻烧窑

30

50

10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重烧竖窑、中档竖窑

200

高纯竖窑

400

隧道窑、回转窑、

梭式窑等其他炉窑

温度<1400℃

50

100

温度1400℃~1700℃

200

温度>1700℃

300

干燥设施

采用炉窑的余热作为热源

执行对应炉窑的排放限值

采用独立热源

50

50

电熔炉

-

-

输送、筛分、破粉碎等其他生产设施

-

-

注:本表中温度指污染物浓度监测时,现场实测的最高烧成或煅烧温度值。

(2).1.3 基准氧含量污染物排放浓度折算

  镁质耐火材料工业烧成(煅烧)炉窑及干燥设施排气的基准氧含量体积百分数规定为18。对排气中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时,应同时对排气中的氧含量进行测定。当排气中的实测氧含量低于基准氧含量时,污染物浓度以实测值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当排气中的实测氧含量高于基准氧含量时,排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基准氧含量污染物排放浓度,并以基准氧含量污染物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排气中氧含量的测定按GB/T 16157或HJ/T 397进行。其他生产设施排气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C=21- O/21- O×C 

式中:

C--基准氧含量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C--实测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O--基准氧含量,%;

O--实测氧含量,%。

  因此,在建设脱硫脱销设施时,应按表2排放浓度限值考虑。

  山东的限值指标要求更高。自2020年1月1日起为第四阶段,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为颗粒物10 mg/m3,二氧化硫50 mg/m3,氮氧化物100 mg/m3。请各生产企业注意,到2020年1月1日时间很短,只有15个月的时间,上脱硫脱销措施又有建设期,按高标准考虑,避免出现二次投资。

  目前,山东淄博地区相对稳定,正在向超低排放努力,减少200万吨产能的目标即将实现。

  辽宁的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海城、营口地区的重点企业正在进行污染排放达标治理,已达标的窑炉开始陆续恢复生产。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制定了严密的管控措施,郑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拼尽全力坚决完成退出后20的目标,落实"最严细的管控、最严格的监督、最严肃的问责和最严格的处罚"。各县(市)制定具体措施,组织落实。

  新密市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20天的严管措施,对耐材行业强化管控。税收前30名企业和正在深度治理的6家耐材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严格管控解除后,实行会商严判,经市环境攻坚办批准后,在达标排放前提下压减50%,实行一厂一策。其余未开展深度治理的耐材企业一律错峰停产至2018年12月31日。

  今年1月10日,国家环保部发布了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第三条"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并公布固定污染排污许可分管理名录,明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申领时限"。耐火材料被纳入到工业窑炉类。第四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要求到2020年,所有有固定污染源的生产企业必须有排污许可证。目前正在制定污染物标准排放量,最终要给企业核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吨产品,按其产量核定排放总量,不得超排。同时对重点地区又扩大了范围,耐火材料主产区除辽宁外,山东,山西、河北和河南几乎全部包括在内。有可能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因此,建设和完善环保设施刻不容缓,应引起各耐材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

2、进一步稳定产品价格

  2017年以来,耐火原料随着环保治理和矿山整治,有力的推动了产品价格的上涨,耐火制品价格随之跟进。到目前为止,耐火原料及制品价格已基本回归至产品本身的合理价位,同时也基本得到了国内外下游行业企业的基本认可。因此,产品价格的稳定至关重要,特别是耐火原料价格稳定更为重要。

  1-11月,主要耐火原料价格相对稳定,8月份以后小幅波动,铝矾土8月份以后涨幅较大。

  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价格的小幅波动实属正常,但一定要严防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否则搞乱了市场,损失的是生产企业。

3、其它耐火制品出口量高幅增长,出口价格下降。

  1-9月,其它耐火制品出口量同比增长65.52%,比出口贸易额增幅高9.41个百分点,出口平均价格同比降低5.68%,应引起出口企业的重视。

4、主要耐火原料进口量增幅较大

  1-9月,主要耐火原料电熔镁砂、棕刚玉碳化硅、天然鳞片石墨和铝矾土进口量增幅较大,分别同比增长181.01%、103.33%、104.26%、4088.89%和32.55%,但烧结镁砂进口量同比降低8.36%。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主要耐火原料价格要稳定,涨幅要做到适可而止。

5、耐火制品进口量高幅增长,进口平均价格大幅下滑。

  1-9月,耐火制品进口量同比增长207.52%,进口综合平均价格降低35.54%。

  其中碱性耐火制品、铝硅质耐火制品和其它耐火制品进口量分别增长364.29%、67.53%和497.33%。而进口平均价格分别下降45.78%、8.69%和57.95%。虽然进口总量不大,但跟进国内市场的趋势十分明显。

  总之,目前的经营形势不确定因素较多,行业环保压力较大,各生产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扬长避短,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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