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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城市 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11月21日 08:59 耐火材料网 zr/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城市 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城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海城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菱镁矿山企业开采秩序,确保矿山开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菱镁矿山企业进行复产复工验收。为确保验收工作有序展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全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为确保全市菱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成立海城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闻 然 市委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润松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崔 京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志勇 市安监局局长

周国忱 市环保局局长

李振菏 市经信局局长

王守壮 市国土局局长

王永胜 市林业局局长

何传昌 市水务局局长

李春廉 市税务局局长

李富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 东 马风镇党委书记

张 欢 八里镇党委书记

李鹏飞 牌楼镇党委书记

于 波 析木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主任由安监局局长张志勇(兼)、副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徐景安担任。主要负责对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方案制定、综合协调,工作总结、资料收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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