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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划定全国各省市钢铁产业转移红线

2018年11月20日 10:52 耐火材料网 zr/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发布“关于《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的公示”(下简称《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划定全国各省市钢铁产业转移红线如下:

全国各省市钢铁产业转移红线

辽宁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和炼钢产业

北京市引导不再承接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天津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炼焦产业

河北省引导不再承接省外炼铁和炼钢产业

上海引导不再承接炼铁和炼钢产业、钢压延加工产业

江苏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和炼钢(沿海地区除外)、钢压延加工产业

山东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炼焦产业

广东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符合规模要求的电炉短流程炼钢项目除外)、炼焦产业

海南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炼焦产业

山西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铁合金、焦化产业

安徽省引导不再承接独立热轧钢(热轧钢筋类)产业

河南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铁合金产业

湖北省引导不再承接铁合金产业

贵州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贵安新区)产业甘肃省武威市不再承接炼铁、炼钢、铁合金、钢压延加工产业

青海省武威市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铁合金、钢压延加工产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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