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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文:对水泥等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

2018年09月27日 11:01 耐火材料网 yll/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指出,我省污染底子厚、治理基础差、排污总量大,一些地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为确保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制定本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针对水泥等行业提出以下要求:

    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焦化等8大类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

    原则上禁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以及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

    原则上全省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玻璃等产能;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利用公路运输;

    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

    鼓励钢铁、电力、焦化、电解铝、水泥、汽车制造等大型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

    2018年10月底前,鼓励43家水泥熟料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年底前,全省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在采暖季,实施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化工行业错峰生产(水泥行业实行“开二停一”),其中,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当年给予错峰生产豁免政策激励;

    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排放源头控制等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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