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全国不定形耐火材料学术会议在浙江长兴成功举办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行情 > 企业动态 >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发文:水泥企业限制50%产能

2018年08月17日 15:39 耐火材料网 yll/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及《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2+22”组合方案(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方案针对水泥行业在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水泥项目以及限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完成时间。

    要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水泥等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年度工作方案,2018年6月1日起,全市水泥(不含粉磨站)等行业企业限制50%产能;2018年,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上述行业企业全部搬迁或关停;西咸新区及其他区县、开发区2020年上述行业企业全部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完成20%,2019年完成60%。(市工信委牵头,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全面开展“夏防期”攻坚行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夏防期”,全市涉及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等行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错时生产。其中,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产能限产50%以上,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全面实施“冬防期”攻坚行动。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冬防期”;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年度工作方案。6月1日起,全市水泥(不含粉磨站)等行业企业限制50%产能;年内,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上述行业企业全部搬迁或关停,西咸新区及其他区县、开发区上述行业企业搬迁或关停20%。完成时限:全年;

    负责项目手续办理的各市、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严禁为水泥等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