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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8年05月24日 10:33 耐火材料网 zr/文



三、建设和运行

(一)系统资源建设

      1.政务信息服务系统模块。围绕新材料领域政策发布和咨询解读、项目申报和管理、行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形势分析,以及其他行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信息资源,结合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各级政务信息网络平台、窗口或终端。对各类信息资源的分级发布、报送、互动等进行网络化管理,提高信息流通和服务效率,促进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的协同配合。

      2.行业知识服务系统模块。对新材料产品、企业、集聚区、资金项目、成果奖励、学术文献、标准、专利、专家等海量数据资源进行汇聚加工,建设新材料专业知识服务系统模块。通过专业数据融合与深度知识挖掘,为科研人员、创客、设计师、投资人等专业用户提供新材料领域知识的深度搜索、可视化交互和持续增量智能获取服务,促进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运营管理的智能决策和深度优化。

      3.仪器设施共享系统模块。加强与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和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以及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等已有系统(平台)的对接,整合集成新材料领域科研院所、企业的测试仪器、检测仪表和生产设备等资源,打破行业和区域资源壁垒,建设覆盖大中小企业的仪器设施资源共享系统模块。通过采用委托检测、委托加工或仪器设施租赁等方式,提高仪器、仪表、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和避免重复购置,促进闲置资源"共益化"再利用,实现关键仪器设施的在线互联与服务共享。

       4.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模块。结合新材料领域各类资金项目,尤其是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重大项目实施,整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过程各环节的资源,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系统模块。通过提供研发服务、创业孵化服务,以及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转让等多元化创业创新服务,推动成果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培育新材料小微企业和"隐形冠军",促进协同创新,打造新材料产业市场化、网络化的创新生态和以技术交易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服务体系。

     5.供需对接服务系统模块。探索"撮合""自营""开放平台"等多种经营模式,形成自动匹配、智能推荐的一站式供需对接服务解决方案,建设新材料电子商务系统模块。通过将制造业对新材料的需求汇总,新材料企业产品和研发、生产、服务能力的在线发布,优化新材料资源配置。通过采用中介服务和在线交易相结合的形式,为新材料生产企业与设计、应用单位供需对接服务,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效率,实现新材料产业上下游供应链优化。

6.其他资源服务系统模块。建设包括新材料领域知识产权服务、标准服务、认证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会展服务、培训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资源共享系统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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