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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年起将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关税

2017年12月18日 09:47 耐火材料网 zr/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在进口关税税率方面,调整方案显示,在最惠国税率方面,自2018年1月1日起对948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其中27项信息技术产品暂定税率实施至2018年6月30日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继续实施第二次降税,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三次降税。自2018年7月1日起,对碎米(税号10064010、10064090)实施10%的最惠国税率。

   在关税配额税率方面,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

    在协定税率方面,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中国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项下的部分产品开始实施协定税率,对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韩国、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自贸协定以及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项下的部分商品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

   在出口关税税率方面,调整方案显示,对铬铁等202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实行出口暂定税率。

    调整方案还根据国内需要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调整后,2018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549个。

附件:出口商品税率表.pdf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pdf

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表.pdf

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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