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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邢钢尽快启动搬迁工作

2017年11月13日 10:47 耐火材料网 zr/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第十二环保督察组向邢台市反馈环保督察情况,其中强调一些重点环保工作未按时完成。竖炉关停不到位。2017年4月底前关停邢钢2座8平方米竖炉、德龙钢铁2座10平方米竖炉。督察时,邢钢和德龙钢铁仍各有1座竖炉正常生产。

督察组要求,邢台市委、市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环保压力传导,强化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烧结砖瓦类新型建材企业的污染问题,暂停审批新增烧结砖瓦类新型建材企业,提升改造现有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要尽快启动邢台钢铁有限公司搬迁,抓紧谋划制定建滔、旭阳等企业搬迁计划,提高市区周边现有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深化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下水压采、散乱污企业整治、纳污坑塘整治等工作。

· 督察组意见

邢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环保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四是:一些重点环保工作未按时完成;

五是:部分职能部门环保监管缺失。

· 督察组要求

   要高度重视烧结砖瓦类新型建材企业的污染问题,暂停审批新增烧结砖瓦类新型建材企业,提升改造现有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要尽快启动邢台钢铁有限公司搬迁,抓紧谋划制定建滔、旭阳等企业搬迁计划;提高市区周边现有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深化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下水压采、散乱污企业整治、纳污坑塘整治等工作。加大河流水体环境整治力度。

· 督察组强调

   督察组强调,邢台市委、市政府要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 邢台表态

    王会勇在表态发言中说,此次环保督察,为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神、解决邢台面临的环境问题提供了难得契机,是对邢台工作的巨大支持和有力促进。市委、市政府完全赞同,坚决抓好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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