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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耐材协会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和《耐火材料行业公告管理办法》

2016年07月01日 17:05 耐火材料网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于2016年6月17日在北京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加大贯彻执行工信部《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和《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工作力度,推动耐火材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做出安排部署。为贯彻此次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工作的顺利开展,省耐材协会于2016年6月24日下午在太原召开座谈会,传达中耐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探讨推进我省耐材企业申请"行业规范公告"和"信用等级评价"的具体事宜。省耐协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特聘专家及骨干企业负责人共20余人出席了会议,山西省经信委投资处冯定国副处长受邀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座谈会上,李肇喜秘书长传达了中耐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霍平会长就落实专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并与参会人员就各企业实际情况及申报过程可能遇到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最后,李永全副会长做了总结发言。

    座谈会讨论的内容归纳有四点:

    一是政府支持

    在落实工信部《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中,省经信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但市、县(区)政府主管部门亦要提供良好政策指导、明确咨询对口部门、畅通企业申报渠道;建议省级主管部门下文,就我省企业申报程序、细则、要求等加以明确,并对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方面成本较高等实际情况予以关注,创造申报工作良好政策环境。

    贯彻落实工信部《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需与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省政府《关于化解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晋政办〔2013〕40号)等文件精神紧密联系,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好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新增授信、生产许可等关口,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和支持新增耐火材料产能建设项目。停止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产能置换。对违规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遏制耐火材料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为,限制其雷同技术产能的持续新增。

    二是协会造势

    各级耐材协会要主动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继续大力宣传《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让会员单位、耐材企业深刻认识贯彻两个文件的必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积极申报是耐材企业适应新常态,转型发展的大势所趋。同时,各级协会还要主动、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馈企业在申报、核查、复核中存在的困难与诉求,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协调作用。

    三是企业努力。

    企业是申报工作的主体,因此企业努力完善条件,积极主动申报是关键。与会企业代表表示: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始申报前的准备工作;现有企业和生产线尚未达到规范条件要求的,也要积极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尽快达到条件,争取早日进入申报程序。

    四是合力推进。

    申报工作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下,在各级协会积极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下,在企业不断增强申报工作重要性认识并主动参与下,形成合力,落实《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的工作,才能有效推进。

                  山西省耐火材料工业协会    

                 2016年6月26日    

中国耐火材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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