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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轻质浇注料等耐材招标公告

2015年10月09日 16:44 耐火材料网 yll/文

中国耐火材料网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专用材料部委托,对其攀钢钒轻质浇注料等耐材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510070080

2、项目名称:攀钢钒轻质浇注料等耐材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注:中标后需要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2015/10/16至2016/1/31

3.2.6、交货地:

3.2.7、付款方式描述: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 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企业≥200万元,代理商≥100万元。 4 投标人非攀钢供应分公司合格供应商、临时供应商的,需提供经营过该品种的证明(合同等)。 5 进入攀钢及相关单位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代理人开办或管理的企业(含独资、控股、参股等)不允许投标。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质量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环境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认证证书。

4.2.4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简介,包括规模、设备及人员状况等。

4.2.5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扫描件由受理单位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后,方可参与评标。

6.招标文件购买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0-15 9:30,为标书购买时间。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元,售后不退。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10-15 9:30。

6.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李永驰

电话:0812-3381892

电子邮件:39621184@qq.com

招标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联系人:杜晓玲

电话:0812-3391935

招标代理人帐户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招标代理人银行帐号:5100 1885 1360 5150 8776

招标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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