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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开始实施

2012年12月19日 17:24 耐火材料网 耐火材料质检中心/文

     新版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于2011年1月1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新版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由全许办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负责修订,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在广泛征求耐火材料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全国耐火材料标准化委员会、耐火材料用户及各省质量监督局意见的基础上,对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引用标准进行了适应性研究,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耐火材料行业的生产情况和使用情况及发证耐火材料产品相关的最新有效版本标准,修订了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新版细则与2006版细则有以下变化:发证产品单元增加1个(碱性耐火制品),发证产品品种增加2个(镁砖及镁铝砖、镁铬砖),必备生产设备和2006版细则相比减少了破粉碎设备,必备检验设备和2006版细则相比有所增加,除硅砖残余石英检测设备不要求必备外,企业应具备申请发证产品所有验收项目的检测设备,新版细则还明确了和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相关的基础标准、原料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明确了产品牌号覆盖规则,新版细则核查结论判定原则也有很大变化,否决项由3个增加为4个,将出厂检验列为否决项,对企业实验室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核查记录要求将2006版细则中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为符合或 不符合,将2006版细则中非否决项合格或一般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记录为符合或轻微缺陷或不符合,对抽样单和核查报告进行了重新设计,增加了企业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明确了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产品检验报告格式,明确了产品抽样规则,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8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以及需要产品牌号升级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企业补充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检验核查,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4款,且无不符合项,补充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补充核查结论为不合格。新版细则中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机构由原来的2家增加为5家,为申证企业产品抽样检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希望耐火材料生产企业认真学习新版细则,全许办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积极配合各省质量监督局做好新版细则的宣贯和实施工作,为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做好服务工作。
中国耐火材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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