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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溪淳: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和国有控股钢铁企业改革

2014年12月17日 09:32 耐火材料网 zr/文

导读:12月13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名誉会长吴溪淳在“民营与国有钢铁企业改革与发展论坛”上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是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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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名誉会长吴溪淳在“民营与国有钢铁企业改革与发展论坛”上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是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

     吴溪淳说,国有钢铁企业应遵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吸收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已经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应积极按照中央决定要求探索试验企业员工持股。国有钢铁企业应抓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通过组建国有资本运行公司加快推进国有钢铁企业强强联合,组建特大型钢铁集团。同时,应探索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和国有控股钢铁企业改革的具体途径和可行的措施,为进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创造经验。

    吴溪淳说,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和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重视结构优化,质量提升为主的新阶段,决定了中国钢铁行业也必然要进入发展的新阶段。这一阶段的中国钢铁行业面临产能严重过剩、产量供大于求、钢价全球最低、资产负债率过高、产业集中度低、股市融资能力缺失、市场公平竞争的局面还没有形成、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一系列问题。钢铁行业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为指南,锐意改革创新,逐步实现脱困图强。

    全联中小冶金企业商会名誉会长赵喜子在讲话中指出,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优势在体制机制,其根源是资产属性带来的;而劣势主要集中在技术、融资、环保和公司制四个方面。他指出,近期国资委改革方案将出台,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国资委由管资产变为管资本,管资本的抓手是组建投资和运营公司,国企改革的取向是市场化,道路是混合所有制,目的是推进国企体制机制改革。赵喜子指出,对于包括钢铁行业在内的充分竞争性行业,企业董事会要实现市场化运作,取消存续企业,实现整体上市,职工可以持股,收入能高能低,经营管理层人员完全由董事会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这样国企的体制机制就有了根本的改变。只有实现了这样的改变,发展混合所有制才能成为可能,否则民营资本很难进入国有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在法治轨道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活力、提升效率、发挥优势。他指出,在我国钢铁企业竞争相对充分,而国家加快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条件下,走混合所有制是大势所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要相互理解对方的发展理念。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在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有利于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有利于集聚资本发展规模经济,打破地区、部门乃至所有制的限制,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进人事、劳动、工资三项制度改革,生成内在激励机制。他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通过混合,形成健康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结构;二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私人资本、集体资本、社会资本进行混合;三是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明确控股或者参股比例和数量;四是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五是必须坚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原则。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在讲话中指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口,一是将国有企业分为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一般商业性,为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建立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而设计不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细则;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总结国有董事会试点经验,明确混合所有制下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运行规则,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体制由“集中统一管理”转向“分层分类管理”;三是在推进员工持股中应该遵循“激励与治理双效应”的原则;四是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资本社会化、治理结构规范化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提升与国有经济交叉融合的能力;五是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努力完善产权流动的市场机制和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积极创造有利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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