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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3年08月19日 11:23 耐火材料网 zyl/文

     2011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利尔201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并发布 2011-053 号 2011 年半年度度股权分派实施公告,2011 年 9 月 26 日为股权除权除息日,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54,000 万股。
    2013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向李胜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82 号)核准,公司向李胜男发行 38,181,307 股股份、向王生发行9,761,882 股股份、向李雅君发行 11,336,52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新增 59,279,717 股股份已于 2013 年 8 月 6 日上市,公司股本变更为 59,927.9717万元。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赵继增、张广智、牛俊高、李苗春、郝不景、赵世杰、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会敏、戴蓝共 14 人。
    1、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 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所持股份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然人赵继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可转让其持有该部分股份的 9%;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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