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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3年08月02日 09:54 证券之星

中国耐火材料网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编号:2013-04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北京利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作为本次交易对
方,李胜男、王生、李雅君等已作出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股份锁定等方面的承诺。
    上述承诺已被《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引用,上述各方对北京利尔在报告书中引用的相关承诺内容无异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各方将严格履行在北京利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所做出的以下各项承诺:
一、 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李胜男承诺:“本人以所持有的辽宁金宏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认购的北京利
尔股份按如下条件分批解除锁定:
1、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帐户之日,
下同)起满 12 个月,且审计机构对金宏矿业 2013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北京利尔股份数量的20%;
2、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且审计机构对金宏矿业 2014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北京利尔股份数量的 20%;
3、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审计机构对金宏矿业 2015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北京利尔股份数量的 30%;
4、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 48 个月,且审计机构对金宏矿业 2016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北京利尔股份数量的 30%。
    在利润承诺期内,如金宏矿业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本人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之约定进行补偿。该年度实际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应扣除当年股份补偿数;不足扣减的,当年不解除锁定。”
    王生承诺:“本人以持有的辽宁中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所认购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帐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李雅君承诺:“本人以持有的辽宁中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所认购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帐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截至本公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李胜男、王生、李雅君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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